一方面,大数据杀熟对大数据的发展有一定的负面影响,对于普通用户来说,大数据给他们带来的便利并不多,相反,许多用户为了突破所谓的“大数据壁垒”,必须采取各种方法,例如通过不同的终端来避免被“杀熟”。
事实上,用大数据“杀熟”,并非普遍适用,也不会成为未来大数据落地应用的主要目的,大数据更大的价值在于给用户带来价值增量,而不是给用户带来“损失”。根据当前大数据落地应用的情况,对于专注于大数据领域的科技企业来说,至少目前在业界还没有听说谁在做利用大数据“杀熟”业务。
就目前大数据产业链而言,大数据的价值体现主要在三个方面:一是通过数据采集实现价值,二是通过数据分析实现价值,三是通过数据应用实现价值。许多大型数据企业的主要业务集中于数据采集和数据分析,而数据应用场景主要集中于互联网企业,因为互联网企业既有数据来源,又有能利用数据的场景(链接)。
部分大数据“杀熟”事件暴露出来,大数据杀熟现象主要发生在一些互联网企业,但这些互联网企业并不承认自己利用大数据技术“杀熟”,而这也说明使用大数据对企业的负面影响还是比较大的,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,未来用大数据杀熟也不会成为互联网企业的常规操作。事实上,随着现行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,对大数据的利用将越来越合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