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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优秀的剪辑师要掌握这些剪辑规律

新闻来源:优漫教育 日期:2021-11-03
电影和电视是由一系列镜头按规则排列组合而成,观众在观看电影时可以看到不同镜头的融合而不感到突兀,因为镜头递进要服从我们的认知规律。
  (1)镜头组合要符合观众的思维逻辑和影视表演规律。

  镜片组合要符合观众的生活逻辑,思维逻辑。没有逻辑性的观众才能理解。电视节目要表达的主题和中心思想一定要明确,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观众的心理需求选择镜头,并将镜头进行组合。


  (2)景物的改变应逐步进行。

  一般说来,拍摄场景时,“景物”不要过大,否则不易联系起来。取而代之的是,“景物”变化不大,拍摄角度变化不大,所拍镜头不易组合。因此《景物》的发展变化要求逐步采用逐步的方法,逐步改变不同视觉距离的镜头,才能形成流畅的联系。当镜头组连接时,如果遇到相同的位置,同景别又是同一主题的画面是无法组合的,因为这种方式拍摄的镜头景物变化不大,画面看起来雷同,接在一起好像同一镜头一样。

  若遇上这种情况,除了将这些镜头重新拍摄之外(这是针对较少镜头的节目片),对于其他同机位。最好使用过渡镜头。比如从不同角度拍再组合,穿插字幕转换,让演员在位置、动作改变之后再组合。因此组合后的图像不会产生跳动、间歇性和错位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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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(3)镜片组合的拍摄方向,轴律。

  主体在进入或离开画面时,要注意拍摄总方向,从轴心的一面拍打,否则两幅画面与主体相接合将产生碰撞感。

  “轴心法则”指的是摄影图像是否存在“跳轴”现象。摄像时,若摄像机位始终处于主动轴的同一侧向,则构成画面的运动方向、放置方向均一致,否则应为「跳轴」,除有特殊要求外不能组合。


  (4)镜头组合要遵循“动从动”、“静”的原则。

  若在画面中同一主体或不同主体的动作连贯,则可动作接动作,以达到平顺、简练过渡的目的,我们简称为“动态衔接”。当两个画面中的主体运动不一致或中间停顿时,则必须在前一画面主体完成一个完整动作停止后,接上一个从静止到开始的运动镜头,这就是“静接静”。“静静”前后的镜头间隔约为一两秒。


  (5)组合透镜的时间长度。

  摄像过程中,每一镜头的停顿时间较短,首先取决于所要表现的内容难度,观众的接受能力,其次还要考虑画面构成等因素。如果因为画面选取的景物不同,所含的内容也不一样。在景物方面,如远景物等镜头包含的内容比较多,观众需要看清楚这些画面上的内容,所需的时间比较长,而对于近景、特写等镜头则要笑料较多,而对近景、特写等镜头则要短一些,才能看清楚。


  (6)镜片组合影调色彩的统一。

  对彩色图像而言,除了色差问题之外,还存在着颜色问题。不管是黑白组合还是彩色组合,都应保证影调色的一致性。若将两个明暗或对比强烈的颜色(除特殊需要外)组合在一起,会让人觉得生硬和不连贯,影响内容的顺畅表达。


  (7)镜头组合的节拍。

  电视电视节目的主题、风格、风格和情节氛围、人物心境、情节起伏等都是影视节目节奏的总称。除了演员的表演、镜头的变换与运动、音乐的配合、场景的时空变化等因素体现外,电影的节奏也需要运用组合方式,严格把握镜头的大小与数目。调节镜头顺序,去除多余的枝节即可完成。

  若在平静平静的环境中运用快节奏的镜头转换,会使观众感到突兀而跳跃,心理难以接受。但在某些节奏强烈、动人心弦的场面中,应考虑各种冲击因素,使镜头的变化率与观众的心理需求相一致,以增强达到吸引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