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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数据不但能“杀熟”还能“杀生”

新闻来源:本站 日期:2021-06-16
在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上,数据安全问题突出。十一月十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《数据安全法》。
  该法案是数据领域的一项基本法律,它既坚持了数据活动的安全性和发展性,又支持了数据安全和发展措施、推动了政府数据公开等相关规定,充分发挥了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,促进了以数据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发展。

  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,海量数据随处可见。大数据既能带来便利,提高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质量,又会带来诸如滥用数据、泄露数据和泄露个人信息等诸多问题。所以,如何在激励大数据创新发展的同时,对其进行规范以促进其发展,一直是我国立法关注的焦点。针对这一问题,一些业内人士建议,一方面要完善立法,构建法治框架,明确法律红线;另一方面要篱笆严严实实,加强各方监管,实现“数据至上”。

  大数据不仅可以“杀死”,而且可以“杀死”

  许多人也许没有注意到,除了可以“杀熟”,大数据也会“杀生”。随着大数据应用领域的扩展,以往在健身、美容等领域备受诟病的预付消费模式开始披上大数据的新“外衣”,消费者开始面临升级版的消费陷阱。

  去年毕业后,北京的白女士(化名)加入了一家律师事务所。由于工作需要,她一直想找个外教来提高自己的口语能力。她在网上浏览了一些广告后,找到一家著名的教育培训公司,这家公司专门为职场白领开设了“一对一”的英语口语在线课程。这门课原价为47880元,总课时为420节(25分钟一节,平均114元)。客户服务部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白女士,一次性购买一个课包会有折扣,最终价格只需23940元,平均数下来,每节课只需57元,而且可以分期。

  白女士看到这样优惠的价格,忍不住动了心。白女士出于职业习惯,仔细地看了看电子格式合同的条款,发现有几点不对劲。在一份电子格式合同中,她发现培训机构有两条重要条款:下单后30天内不能退费;二是超过820天不学完课程将作废。

  他说:“两万多元的学费并不低,而且课程还有一定的期限,820天就要上420节课。本人工作比较忙,经常加班出差,还真没必要在有效期内上课。”经过一番思考,最后,白女士放弃报名。

  这一商业模式属于大数据“杀”的范畴。根据浙江文化旅游研究院教授傅林放的说法,这一商业模式精心设置了三个环节:第一,课程产品设计环节,往往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,大多数消费者最终无法完成;第二,设置非常优惠的价格和付款条件吸引大量消费者;第三,设计出对消费者极为不利的电子合同,尽量避免消费者事先察觉。

  表面自主性很可能是“计算”的。

  信息化时代,大数据几乎涵盖了衣食住行各个领域的所有平台。在大数据带来的“红利”面前,商家基本会“不顾一切”出手,对消费者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,由此也导致了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。

  据悉,利用大数据“杀生”的惯用手法就是商家利用大数据为潜在消费者画像,之后利用画像的特征精准诱导相应对象购买特定商品或服务。但是,事实上,这些商品、服务或其本身都有许多缺陷,或并非消费者真正需要的。与大数据“杀熟”相比,大数据“杀生”具有隐蔽性强、易被识别等特点,甚至有“无痛伤害”之称。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,由于商家利用看不见摸不着的大数据擦掉消费者的油渍,更容易被消费者察觉。

  "就总体而言,使用大数据"杀生"似乎是合法的,但实际上却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由于消费者难以指认其违法性,此类侵权案件的处理也就变得相当困难。作为个人消费者,傅林放认为,面对掌握大数据和强大算法的运营商,消费者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。所以,所谓的“消费自主性决策”很可能是“算计”的结果,其实质并非自主意志的产物。这一行为将对市场创新和大数据应用产生反作用,必须从制度层面寻求应对方案。

  要达到“数据善变”,还需要加强监管。

  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的相关规定,“使用大数据对消费者不管是“杀熟”还是“杀生”,都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。违反民法的公平、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;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表示,如果显失公平,则以民法典为准,这是一种可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。

  因特网不受法律保护,大数据和基于大数据的算法都是中立的,关键在于背后有人在操纵。所以,规范大数据的应用、治理大数据算法等应该成为立法的重点。特别是,针对“大数据”杀熟的问题,相继出台了相关规范。例如,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《网上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》明确规定,网上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,对游客合法权益进行侵害。

  另外,地方立法也开始对大数据“杀熟”等滥用行为进行规制。日前,《深圳经济特区数据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经审议后,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。在这些意见中,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网络平台利用大数据“杀熟”问题,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重罚,规定违法所得不得超过1万元,罚时5万元,情节严重的,最高可处50万元或一年内营业额5%的罚款。

  没有法律和有效的监管就无法实现“数据向好的方向发展”。有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指出,目前有关大数据使用、监管的法律规定还比较笼统,除了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外,还要继续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及时弥补条例空白和管理漏洞。

  '杀生'或'杀熟',完全是由经营者的利益决定的。'程啸教授指出,在现行民法、电子商务法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框架下,应从法规、规章层面进一步加强监管,并将之细化,以求更好地规范经营者行为,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认为,企业利用大数据进行精确的广告营销,以及其它商业活动,都是为了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。

  傅林放则建议,首先出台部门规章来规范网络预付款消费管理活动,规定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开展预付款消费管理活动,并应在消费者付款前明确告知退款、使用期限等对消费者权益可能产生严重影响的合同条款。这一点,如此一来就可以打破经营者绞尽脑汁的“格式合同构陷”,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,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数据“杀生”的问题。